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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資訊

審計委員會組織與職權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三位,由陳瓊讚先生擔任召集人及主席。

本委員會主要職權係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

    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季度財務報告

十一、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議案。

十二、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獨立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性資訊揭露:                                                                112年12月31日


      條件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獨立董事

陳瓊讚

 

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

歷任立法委員(6年)、國民大會代表(4年)、檢察官(5年)、律師(45年)、大眾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9年)/台灣工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3年)/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3年)董事長、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年)。

現任萬眾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獨立董事。

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在經營管理上,可借重其法律專長與財管經驗,提供風險管理、法律策略/遵循及管理決策意見。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獨立董事

白省三

 

畢業於文化大學法學博士、成功大學建築碩士、美國舊金山大學行政管理碩士

歷任總統府國策顧問(8年)、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3年)、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3年)、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2年)、行政院公共工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12年)。

現任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獨立董事。

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熟稔法學及具有豐富的行政管理之經驗。借重其在不同產業之異產業管理服務經驗及視野,能適時提供經營與管理之多元意見。

獨立董事

陳鴻基

 

畢業於近畿大學法學博士

歷任國民大會代表(4年)、立法委員(6年)、駐日代表處副代表(3年)、亞東關係協會會長(1年)、真理大學副教授(2年)。

現任新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獨立董事。

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其所擁有之國際觀及法學專業可提昇本公司在經營管理策略之思維上能更具多元化之面向。

1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本年度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包括審閱財務報告、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公司治理相關事項、內控制度修訂、風險管理事項等。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陳瓊讚

7

0

100%

 

獨立董事

白省三

7

0

100%

 

獨立董事

陳鴻基

7

0

100%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開會日期及期別

議案內容

112年1月17

第二屆第十九次

•111年第四季稽核工作報告。

•112年度風險評估。

擬投資恆星氫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與銀行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為本公司之各轉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案。

修正「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

本公司112年度預算案。

112年3月8

第二屆第二十次

本公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審議案。

本公司評估111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本公司與銀行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為本公司之各轉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案。

擬調整本公司新能源業務投資架構。

本公司之子公司CHEM Corp.減資事宜。

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112年5月12

第二屆第二十一次

•112年第一季稽核工作報告。

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與銀行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案。

擬向華南銀行申請經濟部振興中期貸款新台幣5億元及由本公司董事長擔當連帶保證人。

本公司之各轉投資公司申請「經濟部協助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專案」貸款金額新台幣3,500萬元,及由本公司派任各公司

  負責人擔當連帶保證人。

擬增加投資中興氫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5月24

第三屆第一次

擬推舉本公司第三屆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

 

112年6月29

第三屆第二次

擬合資設立鋁材料精密加工公司。

112年8月9

第三屆第三次

•112年第二季稽核工作報告。

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與銀行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向本公司資金融通案。

為本公司之各轉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案。

擬向華南銀行申請經濟部振興中期貸款新台幣5億元及由本公司董事長擔當連帶保證人。

112年11月8

第三屆第四次

•112年第三季稽核工作報告。

申報本公司113年度內部稽核作業時程計畫表。

•113年度風險評估。

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與銀行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為本公司之各轉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案。

擬降低本公司對子公司資金融通金額。

為遵循現行會計法令,本公司擬將帳列海外轉投資公司之「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並辦理相關作業程序。

擬增加投資聖赫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擬購入昀邑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權。

擬於林口廠區新建倉儲。

擬訂定「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程序」、「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之作業程序」。

擬修訂「公司治理守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以上議案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三)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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