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 電力系統設備專業供應商
SINCE 1956

組織架構

 

董事會:

職稱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董事

日日興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江馥年

  • 紐西蘭奧克蘭旅遊管理學院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嘟嘟房事業群營運長
  • 中興電工機械(股)董事長

董事

盛元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弘人

  •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經濟系
  • 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
  • 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

董事

日日興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張偉荃

  • 中國海專輪機科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重電事業處副總經理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副總經理兼事業群總經理

董事

日日興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林慶忠

  • 台北工專電機科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重電事業處處長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副總經理兼事業群營運長

董事

日日興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沈頌欽

  • 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研究所
  • 宏碁(股)公司電子化資訊中心經理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新能源事業群營運長
  •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事業群總經理兼營運長

董事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翁明顯

  • 台灣大學農工系
  • 中環(股)公司董事長
  • 中環(股)公司董事長
  • 中環集團所屬部份子公司之董事長

獨立董事

陳瓊讚

  • 台灣大學法律系
  • 立法委員
  • 國大代表
  • 檢察官
  • 律師
  • 台灣工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萬眾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 恩騰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公司董事
  • 新高生物科學(股)公司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白省三

  • 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 成功大學建築碩士
  • 中原大學建築學士
  • 美國舊金山大學行政管理碩士
  • 總統府國策顧問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
  • 行政院公共工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 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
  • 財團法人現代財經基金會董事
  • 財團法人華夏文教基金會董事
  • 私立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董事
  •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鴻基

  • 近畿大學法學博士
  • 國民大會代表
  • 立法委員
  • 駐日代表處副代表
  •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
  • 真理大學副教授
  • 新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總經理職掌:
總經理秉承董事長之命,主持公司一切業務及各部門經營績效之管理。

副總經理職掌:
秉承總經理之命并協助副執行長負責重電事業處、電力工程專案之業務督導。

會計處處長:
負責公司會計制度、預算編制管理、成本帳務等業務之督導。

 

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獨立董事

陳瓊讚

  • 台灣大學法律系
  • 立法委員
  • 國大代表
  • 檢察官
  • 律師
  • 台灣工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萬眾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 恩騰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公司董事
  • 新高生物科學(股)公司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白省三

 

  • 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 成功大學建築碩士
  • 中原大學建築學士
  • 美國舊金山大學行政管理碩士
  • 總統府國策顧問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
  • 行政院公共工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 三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
  • 財團法人現代財經基金會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鴻基

  • 近畿大學法學博士
  • 國民大會代表
  • 立法委員
  • 駐日代表處副代表
  •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
  • 真理大學副教授
  • 新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中興電工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組織與職權: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三位,由陳瓊讚先生擔任召集人及主席。

本委員會主要職權係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

  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與職權: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三位,由陳瓊讚先生擔任召集人及主席。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董事、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連合理性。

   2.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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